发布时间:2021-10-2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文物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监督管理
为规范我省文物保护有关工作标准和程序,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组织起草了《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文物保护优秀工程奖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11月2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邮编:210005。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邮箱jswwwbc@163.com。
附件:1、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江苏省文物保护优秀工程奖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文物局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1、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江苏省文物保护优秀工程奖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