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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文物保护优秀工程奖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

《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文物保护优秀工程奖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

为规范我省文物保护有关工作标准和程序,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组织起草了《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文物保护优秀工程奖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11月2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邮编:210005。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邮箱jswwwbc@163.com。

  附件:1、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江苏省文物保护优秀工程奖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文物局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1、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江苏省文物保护优秀工程奖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