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主题: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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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设区市要高度重视,多点发力、精准匹配、多方施策,强化就业政策宣传,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打造就业服务品牌,规范有序推动各项活动落地见效,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留苏回苏,确保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

请各设区市12月13日前报送《设区市牵头单位信息表》(附件2)和《各地拟开展活动信息汇总表(周)》(附件3),12月2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统计表》(附件4)和活动总结。

 

附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2.设区市牵头单位信息表

3.各地拟开展活动信息汇总表(周)

4.活动总结统计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docx
2.设区市牵头单位信息表.doc
3.各地拟开展活动信息汇总表(周).doc
4.活动总结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