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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切块部分)预算指标(第二批)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切块部分)预算指标(第二批)的通知

苏财金〔2022〕68号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30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苏财金〔202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市、县申报和审核情况,现下达2022年度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切块部分)预算指标(见附件),用于兑现融资担保奖补政策。此项资金支出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县统筹本次下达的切块资金以及近期下达的2022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用于兑现融资担保业务降费补贴、融资再担保业务风险补偿、“小微贷”专项担保费补贴、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设立奖励等政策。对于拨付融资担保机构的奖补资金,应优先使用2022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及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再从2022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切块部分)中予以安排。

二、请各市、县在接到省级资金指标发文后,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年度申报指南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本地区资金分配方案,并将资金及时拨付至有关申报单位,同一年度不得对同一主体的同一支持方向重复安排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附件:2022年度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切块部分)分配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7月6日

附件: 2022年度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切块部分)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