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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苏州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度苏州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的通知》(苏市农产〔2023〕4号)精神和要求,经家庭农场主自愿申报、市(区)级初审推荐、部门复审、材料补充、会商评审等程序,拟确定张家港市杨舍镇周春龙家庭农场等101家家庭农场为2023年度苏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现将家庭农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止,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苏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联系,联系电话:0512-65613871,通讯地址:苏州市东吴北路团结桥巷2号,邮政编码:215128。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苏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家庭农场名单公布的,将取消认定。

 

附件:2023年度苏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拟公布名单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3日 

附件: 2023年度苏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拟公布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