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外贸稳增长调结构: 开拓国际市场奖励项目(参加境外贸易展销会)

一、申报对象

江苏省注册的外贸企业

二、申报条件

外经贸企业参加年度贸易促进计划内的境外货物及服务贸易展销会。

三、申报所需材料

参展企业免申报,由展会服务商通过展会扶持资金申报系统(http://221.226.241.170:808/)按要求申报。社会团体及机构参加贸易促进计划内文化贸易类展会,参照外经贸企业相关补助标准执行。

四、认定流程

1.申报企业(单位)将相关项目申报材料报所在地商务部门;

2.区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联合行文上报至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财政局;

3.苏州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审核,联合行文上报至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

4.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联系方式

相城区商务局外经贸科:6683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