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省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技术要求,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规范(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5年5月20日前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正式回复。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sthjt.jiangsu.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规范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
3.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4.标准征求意见回执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x
2.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规范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pdf
3.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pdf
4.标准征求意见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