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深入实施“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计划”,按照2022年全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的统筹安排,我局受省科技厅委托,对本市范围内依托企业建设的已验收正式运行的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能源环保领域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绩效考评。经发布通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流程,现将绩效考评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2年4月11日起至4月17日止,为期7天,公示如无异议,市科技局将予以确认。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 0514-87936703
监督投诉电话 0514-87938529
附件:2022年度扬州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结果
扬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