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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文旅厅试点恢复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第二批)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文旅厅试点恢复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第二批)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

常文广旅〔2023〕55号

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旅行社:

现将省文旅厅《关于试点恢复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第二批)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苏文旅传〔2023〕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试点恢复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第二批)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试点恢复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第二批)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