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行政检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5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商务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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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行政检査的通知

省有关企业:

为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监督检查,落实省政务办等相关部门关于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二条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八条,我厅拟对你单位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非现场检查。现请你单位参考核查目录(详见附件)准备相关材料(传真或电子文档),并于6月20日前反馈省商务厅。

提供的情况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不得拒绝或者隐匿。

省商务厅联系人:杨斐愉 崔岩 

电话:025-57710424  57710309

 

附件:“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监管核查材料参考目录

 

江苏省商务厅 

2023年6月6日

附件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监管核查材料参考目录

一.内部管理文件

1、责任书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条例、规范)

(涵盖采购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行政部门、  仓库、运输部门等)

3、培训制度

4、其他

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组织架构(图)

三、易制毒化学品作业流程(图)

四、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

五、进(出)口环节的采购(销售)合同(与许可证对应的)

六、报关单

七、发票

八、进(出)口环节的采购(销售)台账或备案表

(包括:客户、目的国、品名、数量、单价、金额、许可证号、报关单号、进出口日期等)

九、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