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5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商务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省有关企业:
为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监督检查,落实省政务办等相关部门关于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二条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八条,我厅拟对你单位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非现场检查。现请你单位参考核查目录(详见附件)准备相关材料(传真或电子文档),并于6月20日前反馈省商务厅。
提供的情况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不得拒绝或者隐匿。
省商务厅联系人:杨斐愉 崔岩
电话:025-57710424 57710309
附件:“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监管核查材料参考目录
江苏省商务厅
2023年6月6日
附件
一.内部管理文件
1、责任书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条例、规范)
(涵盖采购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行政部门、 仓库、运输部门等)
3、培训制度
4、其他
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组织架构(图)
三、易制毒化学品作业流程(图)
四、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
五、进(出)口环节的采购(销售)合同(与许可证对应的)
六、报关单
七、发票
八、进(出)口环节的采购(销售)台账或备案表
(包括:客户、目的国、品名、数量、单价、金额、许可证号、报关单号、进出口日期等)
九、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