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备案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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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备案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产业办,淮安工业园区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局各有关处室:

为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成效,根据《淮安市市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淮财规〔2019〕1号)、《淮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程》(淮科〔2019〕90号)文件相关要求,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4年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备案及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执行情况备案

1.备案范围

截止2024年7月31日未完成结题的所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清单详见《关于印发2024年淮安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清单的通知》。

2.备案内容

对照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合同,提供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包括项目任务开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经费到位及支出情况)、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等

3.备案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于2024年8月18日之前,通过“淮安科技云服务平台-科技计划项目”(www.hakjgl.cn)填写并在线提交执行情况表(附件2)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通过申报项目时使用的用户名进入年度执行情况备案模块填写)。

(2)项目主管部门在线查看、审核备案表,对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要求改正,对存疑较大的项目可以实地查看。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在项目承担单位提交备案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意见在线提交。

(3)业务处及时在线查看备案情况,并汇总形成主管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于2024年9月18日前提交规划处。

二、中期检查

1.检查范围

2023年度立项的分年度拨款市科技计划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

2.检查内容

对照项目合同,主要检查项目执行进展情况、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管理情况、项目产出及效益情况等。

3.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组织检查两种方式进行。

(1)单位自查:承担单位对照项目合同进行认真自查,撰写自查报告(附件3),准备汇报材料(PPT形式,时间不超过10分钟)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承担单位须准备经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纸质中期检查材料一式一份(A4纸,按自查报告、项目执行情况表、相关附件顺序装订),于2024年8月21日前报市项目管理中心。

(2)组织检查:市科技局于2024年8月下旬组织专家组,采取听取项目单位汇报、财务检查、实地核查等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分工

市科技局规划处负责年度执行情况备案及中期检查工作的总体牵头,包括工作方案拟订、总体中期检查报告的汇总起草等。

市科技局业务主管处负责主管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及中期检查报告撰写、提出分年度拨款安排方案等。

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受托负责年度执行情况备案及中期检查的组织工作,协助相关处室拟订工作方案、撰写年度执行情况及中期检查报告等。

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系统)内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和中期检查材料的审核及集中报送;主管部门为市科技局的驻淮高校、市农科院的项目,由各驻淮高校、市农科院科技处代行主管部门职责,其他项目由市科技局相关业务主管处履行主管部门职责。

四、相关要求

1.本次年度执行情况备案及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分年度拨款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项目主管部门要尽快通知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项目单位自查材料的进行在线审核并按时上报,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体改处 0517-83666591

市科技局高新处 0517-83666364

市科技局成果处 0517-83660489

市科技局社发处 0517-83673203

市科技局人才处 0517-83677755

市科技局规划处 0517-83665631

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0517-83661573

 

附件:

1.2024年市级科技计划中期检查项目清单

2.淮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

3.淮安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自查报告提纲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7日

附件:
附件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