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5-03-26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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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规范和加强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吸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局制定了《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5年4月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818室(邮政编码2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1127604283@qq.com。

 

附件:《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
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