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各县(市、区)科技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布局和建设符合我市重大创新需求的各类创新平台载体,构建定位清晰、布局合理、支撑有力的全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根据《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盐城市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支持重点
1.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新建实验室重点对标全国和省重点实验室重组的原则性要求,面向前瞻布局、战略导向和重大需求,围绕我市23条重点产业链和“5+2”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培育及发展,以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能源环保、高端材料、新质农业、民生社发领域为重点,新建市重点实验室,开展高水平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提升产业科技原始创新策源能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为培育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后备军夯实基础。
2.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聚焦进一步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链条,围绕“六个一”(一支专业化队伍、一个稳定的概念验证资金池、一套完备的硬件条件、一个丰富的早期成果库、一个畅通的验证成果落地通道、一个清晰的利益分配机制)要素要求,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价值发现和前端赋能,为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育成未来产业开辟新领域、布局新赛道。
二、申报条件
1.市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符合国家和省市发展战略,在本领域处于领先地位,能够承担国家及省市重大科研任务,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相关领域3件以上核心发明专利,近三年承担过市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实验室名称应突出优势特色,统一以“盐城市XXX(领域)重点实验室”命名。依托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科研院所(含科研事业单位)等,原则上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方式共建,并签订责权利清晰的共建协议。实验室拥有独立、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建设期新增投入原则上不少于2000万元(新质农业领域原则上不少于500万元)。实验室主任由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担任,人事关系须在依托单位且全时在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实验室固定人员50人以上(其中牵头依托单位固定人员占60%以上)。优先考虑建有院士工作站、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依托单位。
2.概念验证中心:申报主体应为在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与其他单位联合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共享;优先支持申报单位聚焦转移转化中心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名称统一以“盐城市概念验证中心(XXX领域)”命名。申报单位前期已实际开展概念优质服务,通过路演开展概念验证的项目不少于10项。已组建专职运营管理团队、专家顾问团队,运营管理团队中,外聘专职人员不低于30%;专家顾问团队中,外单位产业专家、投融资及法务专家等应不低于40%(申报主体为企业的,外单位专家不低于50%);概念验证中心负责人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申报主体设立每年不低于300万元的概念验证专项经费,工作制度、管理规范完善,固定工作场所500平方米以上;申报主体为高校院所的,应内设技术转移机构(部门),能授权概念验证中心按需统筹协调本单位仪器设备等相关资源;申报主体为企事业单位的,应与相关科教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有稳定的概念验证项目来源和配套的科学仪器设备及设施,能整合相关资源和创新主体共同提供概念验证服务。
三、实施方式
新建项目采取竞争择优、综合评价的方式,由各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整合相关科技力量,提出建设方案,择优推荐申报。项目建设期三年,经专家评审立项、签订立项合同后,先行拨付40%经费、通过中期检查和验收后再分别拨付30%经费。
四、申报要求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本年度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按《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2.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审查社会信用情况,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市科技局将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3.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严格执行有关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4.牵头依托单位应在盐城境内注册并实际运营(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前起)。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年度最多可申报1项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建设基地或同一建设内容及关键技术的项目重复进行申报。有在研市重大创新平台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市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原则上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省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签订劳动合同)。
5.市辖区项目资金由市财政承担,鼓励项目主管部门配套支持,各县(市)项目财政支持资金由各县(市)财政全额承担。各申报项目预算编制应合理真实,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鼓励项目申报单位采用租赁或共享专用仪器设备,申报单位对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所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需承诺遵守查重评议、开放共享等有关规定要求。
五、其他事项
1.本计划项目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单位原则上每家推荐重点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各不超过1家。
2.项目采用纸质材料形式申报,申报材料由A4纸一式二份打印,按“封面-目录页-项目申报书(含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信息表)-附件(含附件清单)”顺序,白色封面装订成册,由各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择优盖章推荐,同时盖章报送2025年度市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址:盐城城投商务楼606室(世纪大道19号);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3.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莉莉、孙晔、唐明丽;联系电话:0515-80989606、0515-68083606;电子信箱:kgc8187812@163.com;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606室。
4.各县(市、区)联系方式
亭湖:0515-66691214;盐都:0515-88116058;盐南高新区:0515-86669366;经济技术开发区:0515-81690015;响水:0515-86872838;滨海:0515-84108929;阜宁:0515-87290350;射阳:0515-69688595;建湖:0515-86216330;大丰:0515-87031526;东台:0515-60601315。
附件:
1.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材料
2.概念验证中心项目申报材料
3.2025年度市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1日
附件:
1.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材料.docx
2.概念验证中心项目申报材料.docx
3.2025年度市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