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通过4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价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3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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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通过4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价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景区自愿申报、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景观质量评价并完成公示,南京市幕燕滨江旅游区等10家旅游景区通过4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价(见附件)。

相关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指导督促旅游景区认真对照标准要求,强化运营管理,优化业态产品,提升服务质量,完善配套设施,加强人员培训,安全有序推进景区质量等级提升工作。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提升满一年后,可申请现场检查。质量等级提升满两年未申请现场检查的,重新履行申报程序。

 

附件:通过4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价名单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2月27日

附件:
通过4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价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