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下达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省本级能力建设)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省本级能力建设)的通知

苏财资环〔2022〕16号

省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3号),经研究,现将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省本级能力建设)下达你们,此项资金支出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苏财规〔2020〕23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二、请你们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项目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年度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省本级能力建设)预算指标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5月25日

附件: 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省本级能力建设)预算指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