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9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重点民生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处对2016年公布施行的《江苏省重点管理计量器具检定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苏质监规发〔2016〕3号)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江苏省重点民生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5年9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发至: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邮编210036,请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重点民生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修改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至jlch@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江苏省重点民生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修改意见”字样。
附件:江苏省重点民生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