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队伍,结合实际工作,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制定了《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提高行政决策透明度,扩大决策的公众参与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望市民和有关单位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询意见或建议的时间
2023年7月10日至7月21日。
二、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遗办吴祥(收);地址:苏州市公园路45号;邮政编码:21500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z_mbb@126.com。
附件:《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