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1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一、申报项目范围
重点围绕持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等能力,突出风险防范等重点内容,对接应急管理现实需要,符合我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
二、申报主体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或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完成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的优先。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经历;
2.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
3.能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项目牵头人应从事相关领域的生产、服务、管理或研究工作,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当职务,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基础知识。
四、材料报送
各设区市应急局、厅各有关处室和有关项目申报单位,于1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晔 025—83332382,18112997506。
王宁娇 025—83332396,1395170080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