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2023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情况

2023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情况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泰环发〔2023〕10号)和《关于印发〈泰州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泰财规〔2020〕1号)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组织对申报的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专家技术评审。现将拟安排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14日至3月20日止,为期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或市财政局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

市生态环境局:泰州市永晖路18号(邮编:225300)

联系电话:0523-86195689

市财政局: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邮编:225300)

联系电话:0523-86888030

 

附件:2023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表

附件: 2023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