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盐城市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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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盐城市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和省通知精神,盐城市收到本地区江苏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和国唐汽车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申报材料,此次共申报新能源汽车215辆,补助资金225.7553万元。经初步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工信局联系,联系电话:0515-86660590(业务咨询)、0515-86660595(机关纪委)。

 

附件:盐城市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7日

附件:
盐城市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