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5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指导江苏省工况监控系统的建设,规范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过程的自动监控监测技术,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1年11月14日前反馈我厅(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未反馈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hbt.jiangsu.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0月14日
(联系人:南京工业大学,李俊,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邮编:211816,联系电话:13912968475,电子邮箱:j262402@163.com;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郇洪江,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邮政编码:210036,联系电话:13851585635,电子邮箱:hhj@jshb.gov.cn,传真:025-58527050)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
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