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7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五四六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歙县珠兰花茶、常德茶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2个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
1.歙县珠兰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2.常德茶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10月7日
附件:
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