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22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我市2022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2〕23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我市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9:00至8月1日17:00,逾期不补报。申报流程详见附件(苏财会〔2022〕23号)。提交之后,申报人应在8月8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所有申报材料原件(包括相关证书)到镇江市财政局会计处(南山路66号财政局505室)办理材料现场审核(受理后当场退回申报材料原件)。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2〕23号)

 

镇江市财政局 

2022年7月5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22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2〕2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