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1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考核评估对象
省内2021年度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的获证组织,化工行业2021年度首次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整合型管理体系认证的获证组织。
二、考核评估条件
申请考核评估的获证组织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前期未获得过质量认证奖补专项资金,2021年度首次获得相关认证证书;
2.在江苏省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认证证书在申报时为有效状态;
3.近三年不存在失信行为,填报的申请信息应规范并与登记机关登记的信息一致。
三、材料报送
各设区市局于2月15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上报省市场监管局认证监管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威,
联系电话:025-85537633。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