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平台

2020年度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度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新产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发展的明确部署,重点支持新产业发展方向、新产业强链补链、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培育、新发展平台建设、新应用场景建设项目及节能和绿色发展,为南京市新产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一、新产业发展方向


(一)新一代数字经济


1、数字经济企业发展奖励项目


(1)支持条件。企业规模奖励:申报企业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的涉软企业(嵌入式系统软件除外),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需自2019年一季度起,连续填报年报、季报);企业2019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30亿元、15亿元、5亿元(需提供软件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全国软件百强奖励:申报企业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的软件企业,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需自2019年一季度起,连续填报年报、季报);根据工信部公开发布的2019年(第18届)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榜单,企业首次入围全国软件百强或在百强排名中进位。


(2)申报要求。填写《2020年南京市数字经济企业上台阶奖励专项申请书》及其附件。


2、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培育项目


(1)重点方向


①数字产业化


——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应用和产业化。云计算和大数据软件产品,以及边缘计算、虚拟化、云存储、云管理、云安全、云中间件、数据存储和处理、数据中台等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基础软件、高端工业软件研发和产业化;网络信息安全、数据安全、可信计算、安全测评、工控安全等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开源社区项目等。


——战略性新兴数字技术产业化。人工智能软硬件产业化,用人工智能技术促进传统企业智能化升级,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建设的AI+行业应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和行业应用;未来网络、量子信息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系统研发和应用示范。


②产业数字化


——“防疫+”软件。应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课、远程办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优秀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


——数字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产业化应用;数字金融、数字贸易、数字医疗、数字旅游、数字教育、数字体育、数字直播等重点领域的数字技术产品及产业化项目。


③数字化治理


——数字技术在政务服务、城市治理等领域的产业化应用。


(2)支持条件。总投资额不低于800万元,且已完成投入2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30%,需提供申报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创新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一定的产业化基础,实施年限在2年以内。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3)申报要求。填写《2020年南京市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培育项目申请书》及其附件。。


(4)申报主体。相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其中申报企业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1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申报企业须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其中人工智能类项目须填报人工智能报表)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需自2019年一季度起,连续填报年报、季报);发展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业务发展方向符合我市数字经济规划重点;具有高素质、有影响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并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3、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项目


(1)支持条件。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协同攻关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协同攻关基地建设牵头单位;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协同攻关基地建设项目须围绕基础软硬件、工业、金融等领域,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协同攻关基地,开展关键技术协同攻关,提供适配、测试验证、标准研究、展示和实训等服务。进入《江苏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图谱》奖励。产品需已正式列入江苏省工信厅认可的信创产品图谱;每个信创产品限报一次(基于不同软硬件平台的相同功能产品视为同一产品)。


(2)申报要求。填写《2020年南京市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项目申请书》及其附件。


(3)申报主体。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的涉软企业,正常报送统计报表。


4、区块链产业发展项目


(1)支持条件。项目聚焦区块链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区块链围绕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项目具有创新性,市场竞争力强,具备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和较好的产业化前景;项目实施后对项目单位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600万元,且已完成投入2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30%,需提供申报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申报项目有相关著作权、专利等前期研发成果,项目实施年限在2年以内。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2)申报要求。填写《2020年南京市区块链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3)申报主体。申报企业应在南京市注册1年以上,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企业具备开展区块链技术和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的基本能力;申报企业具有较强的人才队伍,自主研发能力强,具有相应的研发成果,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申报企业须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需自2019年一季度起,连续填报年报、季报)。


5、数字文创发展项目


(1)支持条件。项目聚焦数字文创设计、数字文化内容制作、广播影视技术服务及数字出版技术、数字动漫游戏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具有创新性,具备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实施后对项目单位发展具有较好促进作用,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且已完成投入超过30%;申报项目有相关著作权、专利等前期研发成果,项目实施年限在2年以内。


(2)申报要求。填写《2020年南京市数字文创发展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3)申报主体。申报企业应在南京市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企业具备开展数字文化内容制作、技术和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的基本能力;申报企业具有较强的人才队伍,自主研发能力强,具有相应的研发成果,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二)集成电路


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


(1)支持条件。经具有审计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或2亿元。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企业自主研发设计的集成电路产品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2)申报要求。填写《2020年南京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上规模奖励申报书》;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公司架构、股东情况、经营业绩、主要技术及产品情况、重点项目、未来发展等);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度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记录、完税凭证(2019年度)、增值税申报表(2019年度)、办公场所的租房或厂房建设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反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集成电路设计专利、布图设计登记等)。


(3)申报主体。申报主体是注册地、经营场所均在本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专业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经营活动的企业,且必须列入南京市集成电路产业地标企业库。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轮流片补助


(1)支持条件。产品在2019年首次在集成电路生产线上完成全掩膜(Full Mask)工程产品流片或开展多项目晶圆(MPW)首轮流片,产品种类不受限制,发票开票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流片费具体包括MPW费用、掩膜板费用、小批量晶圆生产费。


(2)申报要求。填写《2020年南京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轮流片补助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公司架构、股东情况、经营业绩、主要技术及产品情况、重点项目、未来发展等)。提供流片费用发票和抵扣联复印件,付款票据复印件、银行对账单、合同复印件、涉及该部分的记账凭证和明细账。非国内地区流片需提供invoice、付款证明、加工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转账时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通过平台流片需提供企业与平台、平台与流片厂商之间的发票、加工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度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记录、完税凭证(2019年度)、增值税申报表(2019年度)、办公场所的租房或厂房建设证明材料等。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反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集成电路设计专利、布图设计登记等)。


(3)申报主体。申报主体是注册地、经营场所均在本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专业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经营活动的企业,且必须列入南京市集成电路产业地标企业库。


(三)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


1、新能源汽车新车型项目


(1)支持条件。项目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新车型的开发及导入开展。新车型项目预期前景好,实施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良好。


(2)申报要求。填写《2020年南京市新能源新车型项目申请表》。编写申请报告,编制要点:a.新能源新车型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工信部公告目录证明文件、车型检测报告等。b.新能源新车型情况报告。包括技术来源、开发及项目投入、资金来源,主要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主要技术特点和创新点;与同类领先技术水平产品比对分析报告,领域内产品的国内外现状,新车型攻克的主要难题及与国内外领先水平的比对分析。c.新能源新车型经济效益分析。量产后半年及一年的预期产量、销售额、利润、实际税收等经济效益情况,三年内整车产量、销售额及税收情况。申报材料附件,包括经年审的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相关荣誉复印件。


(3)申报主体。项目申报单位为在南京境内注册、具有生产资质的新能源整车企业。


二、新产业强链补链


(一)强链补链重点项目


1、重点方向。在产业地标和高端制造装备领域,攻克产业链核心技术,或填补产业链发展短板,对产业发展具有带动和引领作用的重大项目,有效提升我市产业链创新力和竞争力


2、支持条件


(1)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审批手续齐全,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2)补链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3000万元以上,强链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5000万元以上,项目须在3年左右时间内完成。


(3)项目技术先进,具有产业链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可持续创新能力强;生产工艺成熟,具备规模化大生产的能力,产品市场前景好。


(4)项目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申报要求。《2020年南京市强链补链重大项目申报书》。2020年南京市强链补链重大项目补助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条件及进度情况、企业自主创新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核准、备案批复等审批文件复印件;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能反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技术中心、自主知识产权等)。


4、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南京市注册的企业。


(二)主导产业(产业地标)集聚区发展


1、重点方向。符合全市“4+4+1”主导产业布局,以“一特三提升”(打造特色创新集群、着力提升土地产出率、着力提升资源循环利用率、着力提升智能制造普及率)为发展目标,主营业务突出、技术水平先进、公共服务完善、发展潜力较强,高效集聚了同类企业或产业链企业的产业载体,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特色产业园等。


2、支持条件


(1)规划符合度高,集聚程度较强。集聚区规划边界清晰,主导产业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目录,已集聚了至少30家以上主导产业(产业地标)或相关产业链企业,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集聚区营业总收入的比重达到30%。


(2)规模优势明显,投入产出率高。集聚区主导产业已形成一定的比较优势,主导产业规模和水平处于同行业前列,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能力较强。亩均投资超过同类园区投资强度,年亩均营业务收入在100万元以上。


(3)科技水平较高,品牌效应显著。主导产业技术含量较高,骨干企业工艺技术和装备先进,在关键领域掌握一定核心技术,并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布局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应用场景,拥有一定数量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在1.5%以上。


(4)节能减排达标,服务体系完善。集聚区单位工业“三废”排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单位产值能耗、水耗处于同类园区先进水平。


(5)集聚区应承诺其发展投入不低于市专项支持投入。


3、申报要求。主导产业(产业地标)集聚区培育申报书和申请表;建设发展规划及专家论证意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查意见、节能环保安全生产达标方面的证明材料、已建成公共服务平台清单、区域内龙头企业清册及其他相关材料。


4、申报主体。申报主体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特色产业园等。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市产业发展规划,主导产业具有一定优势(主导产业占比20%以上),但属于新建、尚不完全符合评价条件的集聚区,视情予以综合衡量。


三、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培育项目


(一)支持条件


1、企业的技术先进、核心产品聚焦制造业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以上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2、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较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三或省内第一;


3、企业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10年或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4、有正在实施的项目,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企业核心产品支撑作用明显,项目已投入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5、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市“专精特新”入库项目、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等,予以优先考虑。


(二)申报要求


1、《2020年南京市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培育项目申请书》。


2、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培育项目申报书。包括:申报单位情况介绍,发展历程、主营业务、市场销售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申报单位聚焦核心产品的项目建设情况,包括项目介绍、实施方案、技术路线、产品知识产权、品牌建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所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的,请着重说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带二维码);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专利证明、商誉证明、行业排名等材料;企业未来3年的发展目标及其实现的途径和举措。


(三)申报主体。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南京市注册。


四、新发展平台建设


(一)集成电路产业地标重大发展平台项目


1、支持条件。园区集成电路平台在2019年6月1日-2020年5月30日期间,已配置国内外主流EDA软件,具备EDA软件共享服务的软硬件基础,并且面向市内集成电路企业提供EDA技术服务。购置EDA工具发票开票日期应在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0日间。


2、申报要求。


(1)填写《2020年南京市集成电路产业地标重大发展平台项目申报书》;园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2)重点打造的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技术和场地建设条件、服务目标、建设目标、运营机制);


(3)2019年6月1日-2020年5月30日期间,园区EDA工具采购情况(附EDA工具的购置清单及购置合同、发票复印件);


(4)园区提供的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平台主要服务企业名单及相关服务绩效证明材料;


(6)园区在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下一步投资计划(项目总投入及实施期限、已投入情况、后续投入预算);


(7)园区组织机构代码证;平台(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


3、申报主体。申报主体是我市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区内的重点园区,园区内必须建有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且相关平台已列入南京市集成电路产业地标企业库。


(二)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


1、支持条件。重点支持围绕工业互联网的网络、标识解析、云平台、安全、诊断等方向,为工业互联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各类创新产品和应用推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平台项目;项目应为在建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2、申报要求。填写《2020年南京市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申请书》及其附件。


3、申报主体。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者由企事业单位牵头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三)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地标重大发展平台项目


1、支持条件


(1)企业建立的公共技术平台投入不低于2000万元,企业建立的公共推广等平台投入不低于800万元。


(2)项目重点支持企业提供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及充电设施设备检测试验、技术开发、推广展示、人才技术引进等产业公共服务的平台建设。


(3)平台项目预期前景好,实施后有助于产业资源共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良好。


(4)已申报过市级平台的项目不再重复受理。


2、申报要求。填报《2020年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含新能源汽车)产业地标重大发展平台项目申请表》。编制申请报告,编制要点: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目的、投入,建成后提供的公共服务对于产业资源共享的意义等。②上一个年度内,平台为其他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清单及相关证明文件。申报材料附件,包括经年审的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2019年度财务报表、相关荣誉复印件等。


3、申报主体。项目申报单位为在南京境内注册纳税的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的企业。


(四)生物医药产业地标重大发展平台项目


1、重点方向。以重点产业集聚区和重点企业为主体,在建的医药、基因细胞、医疗器械等创新研发、中试放大、检验检测、试验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2、支持条件。2020年平台预算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主要用于技术设备、检测分析仪器购置(其中业务委托费和研发人员费用合计占比不超过20%);具有国内领先核心技术、专业人才团队,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平台项目预期良好,实施后有利于产业资源共享,能为市内生物医药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3、申报要求。填写《2020年南京市生物医药产业地标重大发展平台项目申报表》;编制平台项目申请报告,包括建设背景及必要性、项目建设方案(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方案、设备方案等)、平台主要技术优势、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须具体明确项目总投入的构成)、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平台建成后的运营方案,以及未来三年内的绩效目标等。


五、新应用场景建设项目


(一)支持条件


1、项目建设地在南京市范围,实施年限在3年以内,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2、项目需求应明确,能够为南京市人工智能、软件与信息服务、5G、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轨道交通等重点产业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提供机会,应有详细的技术需求分解,需求指标应科学、合理、可行;


3、项目需求应能够向社会开放,不涉密部分应做到“应开放尽开放”;


4、项目建设主体、建设周期、投资主体、投资额度、资金来源等应明确,项目方案已列入投资计划,具备实施条件;


5、项目实施后对南京市重点产业领域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对南京市创新产品的示范应用和首购首用具有示范带动效应,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项目支持南京市企业,特别是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引进企业的创新产品在场景中示范应用。


(二)申报要求。填写《2020年南京市新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申请表》,编写项目可行性报告并提供相关附件。


(三)申报主体。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鼓励园区载体和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


六、节能和绿色发展


(一)重点方向。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围绕现有生产系统实施节能、节水节材、有毒有害物质减量(替代)、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基础制造工艺绿色化、能源系统优化,以及再制造技术应用、生产设施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改造、废旧产品高值化资源利用和关键节能环保技术产业化等绿色提升综合改造项目。


(二)支持条件。以节能改造为主的项目节能量不少于1000吨标准煤,以节水改造为主的项目节水量不少于20万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需由节能服务公司申报,项目应在本市内实施且项目节能量应不少于200吨标准煤。综合性绿色制造项目至少应符合下面3项指标中的2项:制造技术绿色化率提高20个百分点或达到90%以上,制造过程绿色化率提高20个百分点或达到90%以上,绿色制造资源环境影响度下降15个百分点或低于90%。关键节能环保技术产业化项目优先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强链补链、列入市级或区级新产业项目库的项目。其中,已竣工项目,竣工日期不得早于2020年1月1日;在建项目,2020年6月底前实际投入总额应达到计划投入总额的60%以上。


申报要求。填写《2020年度南京市绿色化改造升级项目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