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2-01-3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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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支持

(一)揭榜挂帅的战略产品重大创新项目(A类)

单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0万元。指南代码1007、1008项目须按地方财政1:1的比例进行联合资助。

(二)成果转化关键技术专题创新项目(B类)

单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500万元。

(三)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C类)

由高新区管委会与省科技厅按不低于1:1比例共同出资,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对单个项目的支持强度不超过600万元。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

1.在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关标准;

3.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除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外,要求企业近两年持续实现盈利。

(二)申报项目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技术成熟度高,项目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技术政策,项目属于指南支持领域方向、符合相关要求;

2.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3.新药类项目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III期临床;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样品)检验,需经临床试验的已启动研究;

4.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等项目,严格遵守科技伦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涉及农业种业等特种行业的,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三、材料报送

设区市科技局负责组织项目主体于3月10日17:30前线上申报(http://kjjh.jspc.org.cn/),主管部门于3月11日17:30前审核推荐,并于3月14日17:30前报送纸质材料至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成果处 刘坤宗 卫正

联系电话:025-83224363 83213360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李岱李 旭红

联系电话:025-85485966 85485920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