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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督查激励推荐地区的公示

关于2022年度督查激励推荐地区的公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配套督查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8号)要求,我厅对全省各市县2022年度财政管理工作、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政策措施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对推荐地区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一、财政管理工作推荐地区

无锡市、苏州市、扬州市、沭阳县、宜兴市、张家港市、昆山市、阜宁县、溧阳市、泰兴市、建湖县、灌南县、东台市。

二、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荐地区

无锡市、泰州市,常熟市、张家港市、如东市、泰兴市、泗洪县。

三、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政策措施工作推荐地区

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南通市,昆山市、江阴市、丹阳市、靖江市、溧阳市、泗阳县。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6日至4月12日。公示期间,有何异议,请与省财政厅联系。

联系电话:025-83633030。

 

江苏省财政厅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