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开展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供销合作总社: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商流通发〔2024〕18号)要求,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供销合作总社决定,在全国开展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工作。现将《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工作指南>的通知》(商流通函〔2024〕18号,以下简称《通知》)随文转发,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对照典型城市和典型企业申报条件,研究提出推荐名单。第一批典型城市和典型企业申报材料,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市政府同意后,于2024年3月11日前将电子版(word格式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连同第一批典型推荐名单报送省商务厅。在各地组织申报的基础上,省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省推荐名单,经省政府同意后报送商务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将优先予以考虑。

联系人: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任鹏、刘辉,电话:025-57710171、57710372,邮箱:renpeng@doc.js.gov.cn。

 

附件:

1.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工作指南》的通知

2.典型城市申报书(模板)

3.典型企业申报书(模板)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    

2024年2月22日       

附件: 1.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工作指南》的通知.pdf 2.典型城市申报书(模板).docx 3.典型企业申报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