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项目》要点

发布时间:2021-12-3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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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象

江苏省设区市、县(市、区)和园区。

二、申报主体

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创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的设区市

1.被评为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或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2.已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3.在2021年省委省政府对设区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中被列为优秀等次。

(二)申报创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的县(市、区)

1.被评为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2.2020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位居全省县(市、区)前10位;

3.已建设或申报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三)申报创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的园区

1.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

2.已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实施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统一管理;

3.2020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位居全省园区前10位,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四、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2022年2月15日前线上(https://pm.jsipp.cn/nbsgd/jsip_pms/main/login.html)和线下同时申报,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杨晶

电话:025-83279961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