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要点

一、政策支持

1.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

2. 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现行优惠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执行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