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为贯彻落实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议》,根据《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法规政策,我局会同市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扬州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总体方案(2023-2025年)》和《扬州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2023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现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通信地址: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中路746号,邮编:22500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扬州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总体方案(2023-2025年)》和《扬州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2023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514-80978050;
电子邮箱:1412195800@qq.com;
公告日期:2023年4月18日-2023年5月17日
附件:
1.《扬州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总体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2.《扬州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总体方案(2023-2025年)》任务分解表(征求意见稿)
3.《扬州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2023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
1.《扬州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总体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docx
2.《扬州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总体方案(2023-2025年)》任务分解表(征求意见稿).docx
3.《扬州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2023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docx
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
202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