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征集范围
南京市智能电网、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电路3个试点细分行业(以下简称3个试点细分行业)中,改造意愿强、生产经营稳、管理基础好、具备一定数字化改造基础的工业中小企业。
按照国家对细分行业规上工业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改尽改”要求,鼓励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参与试点。
其中:智能电网行业重点聚焦“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调度、通信、能源服务、电网安全”九个关键环节;智能制造装备行业重点聚焦轨道交通、机器人和工业母机三个高端装备细分领域;集成电路行业重点聚焦制造、封测、材料、装备等关键环节;选择3个试点细分行业中处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工业中小企业作为数字化改造重点对象。
二、基本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但应有自身独立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的工业中小企业。自测链接: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有明确的数字化改造意愿,企业自身有数字化改造需求且具备一定数字化改造基础,2024年10月至2026年10月期间有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计划或已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
(四)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管理制度健全,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含网络和数据安全)、生态环境、产品质量等事故(事件)。
三、申报方式
登录“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线上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180.101.239.176:9443)按要求进行填报。申报时间:2025年5月25日9:00至6月25日24:00
四、其他事项
(一)动态管理。企业进入名单后,在试点期内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含网络和数据安全)、生态环境、质量等事故(事件),申报资料造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经核实后将从试点企业名单中移除。
(二)配套激励。分批组织引导试点企业与各类数字化服务商开展供需对接等系列活动,为试点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提供支持服务。数字化改造完成后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可享受相应政策激励。
五、咨询方式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处:025-68788795、68788901
2.线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13382095893,微信号it_go_service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第一批)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5-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