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
(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创建
1.申报对象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制造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
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工业设计园运营单位。
2.申报要求
已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地区,应从获得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中推荐申报;其他暂未开展市级中心认定地区应从培育库中择优推荐。
(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复核
各地工信部门组织各单位复核。
(三)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3月10日9:00至4月11日17:00线上申报(http://www.jszwfw.gov.cn),申报单位和复核单位并于4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工信厅生产服务业处。
二、省重点领域工业设计研究院
(一)省重点领域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
各市按要求推荐有意愿企业申报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
(二)省重点领域工业设计研究院复核
省工信厅对近三年来列入省级研究院培育的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验收,各市指导培育单位自评价,对已具备研究院验收条件的,督促提交相关材料。
(三)材料报送
各市组织各单位创建申报和评估验收,并于4月18日前将相关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省工信厅生产服务业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工信厅生产服务业处程旭、任清清,
电话:025-69652616、69652685。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