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摘要

一、遴选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中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相关指标按《管理办法》附件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二)重点产品领域。

对于重点领域企业,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予以优先推荐。

完善梯度培育体系。

各地方、中央企业应建立优质企业培育库,对已入选的单项冠军企业和有潜力的企业进行入库培育,建立联系制度,加强精准服务。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成为单项冠军企业。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企业,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推荐上报名额。

中央企业每家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

二、复核评价工作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组织2020年认定的第五批及通过复核的第二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填报申请书并进行初核。工信部组织开展复核,并组织专家赴部分企业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认定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的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线报送系统(https://excellent-ent.cn)在线填写上传相关材料;经组织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属地企业的推荐、复核工作,并于2023年11月26日前将企业申请书、申请汇总表,一式两份,连同加盖公章正式上报文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材料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代收)。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010-68205198/68205205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龙翔路甲7号,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309室,邮编100191;联系电话:010-62062115/62375770。

线上报送系统技术咨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研究所 010-62303157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