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2-03-3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点赞

收藏

转发

一、基本指标

1.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亿元),或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最低标准,其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应高于10%;

2.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3.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

4.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5.企业拥有高水平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

6.企业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1年以上。

二、申报要求

1.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存在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严重失信行为、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母公司技术中心已获省级认定的,其下属子公司不得再申请省级中心。业务领域与母公司不同的子公司,可申请其母公司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

3.子公司技术中心已获省级认定的,其母公司申请时,子公司省级中心调整为分中心或撤销;

4.企业技术中心获市级认定文件印发时间须在2021年5月20日之前。

三、材料报送

各地指导推荐企业线上申报(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并于5月20日前线上完成各市推荐提交操作。另将相关材料于5月27日前报送省工信厅,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送同级发改、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

四、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技术创新处 025-69652812/69652737;

“管理系统”技术支持 025-69652990。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