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3-03-23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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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在江苏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硬科技企业。

、推荐条件

(一)独角兽企业

1.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2012年及之后成立);

2.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3.符合以上3条,估值超过10亿美元。

(二)潜在独角兽企业

1.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

2.成立5年之内(2018年及之后成立)且估值不小于0.5亿美元(或3亿人民币),或成立5~9年(2013~2017年成立)且估值为1~10亿美元。

材料报送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以及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相关材料,并于4月25日前报送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nzcpt@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倧睿 朱军

联系电话:18061773958 025-85485953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