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组织报送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第28批)申请材料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1-09-09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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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要求

1.优先考虑符合相关范围的企业,择优推荐符合相关要求、初评得分≥70分的企业技术中心;

2.各市推荐不超过1家企业,昆山市、南京市雨花台区可各增加1个推荐名额。

二、材料报送

各地工信部门组织本地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按要求填报材料,并审核确认,各地工信局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于9月15日前行文将审核确认后的企业相关纸质和电子材料报省工信厅,其他有关材料发至电子邮箱707248671@qq.com。

三、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025-69652812

省发改委:025-8339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