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3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2024年度省质量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市监人〔2024〕103号)要求,现就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质量检验、计量、质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等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高级职称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6月1日-7月15日。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需按照属地原则报区人社部门(职称办)审核通过,市(区)属事业单位人员还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二)线下报送时间:请申报人员持身份证携带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6)于2024年7月15日-7月19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00)报送至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珠江路696号发展大厦1402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4648584。
(三)评审费用依据《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24〕19号)执行,具体金额根据省高评委会初审通过人数确定,届时另行通知缴纳。
附件:1.《关于报送2024年度省质量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市监人〔2024〕103号)
2.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4.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
5.材料袋封面
6.分册目录
7.2024年职称评审费开票信息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附件1:关于报送2024年度质量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市监人〔2024〕103号).pdf
附件:2-7.doc
关于报送2024年度省质量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4-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