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废止部分江苏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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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废止部分江苏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公示

为加强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管理,根据《江苏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苏市监规〔2023〕12号)规定,我局组织对已发布的江苏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进行了评估,现将拟废止的技术规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5月21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5月21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包含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和依据等。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张益男;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801室计量处,邮编:210036;电话:025-85012121,电子邮箱:jlch@163.com。

 

附件:拟废止的江苏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目录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拟废止的江苏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