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07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推荐条件
(一)独角兽企业
1.在江苏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2.成立时间在2008年及之后;
3.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4.估值超过10亿美元。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对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获得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或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形成标志性“首台套”产品等,以及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或平台建设的企业,估值可为7亿美元以上。对具身智能、量子计算、脑机接口等新赛道企业,经专家评估论证,根据其科创属性、市场认可度等情况,估值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潜在独角兽企业
1.在江苏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2.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
3.2020年及之后成立且估值不小于0.5亿美元(或3亿人民币)或2015~2019年成立且估值超过1亿美元。
二、组织推荐要求
企业填写《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并以附件形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简装成册。对曾经入围江苏独角兽企业(不含潜在独角兽企业),直接纳入今年的独角兽榜单(不包括搬迁、经营不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只需填写《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无须提交佐证材料。
三、其他事项
1.对国内其他权威机构发布的独角兽企业,可以优先纳入本年度独角兽企业榜单。
2.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有关金融机构,为组织推荐的独角兽企业提供“高成长企业贷”优惠政策,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四、联系方式
汪萍、朱军,025-85485896、85485953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
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