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地区巡演适用范围
跨地区巡演指在文旅行政部门许可范围内的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演出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在一年内跨县(市、区)举办两场及以上的营业性演出活动。
二、简化审批程序
1. 减少审批环节,明确不再对巡演活动内容进行重复审核;
2. 减少审批材料,对在巡演地举办演出活动仅需提供场地、安全等审核材料;
3. 减少审批时间,审批时限压减到3个工作日的备案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