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2022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一)申报范围
申报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无锡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纳入“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培育库的在库企业,且经公告的2022年度无锡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
符合《办法》明确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规定条件,相关概念按《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材料报送
已申报过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仅填报申报书;未参与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的企业,填报申报书并提交纸质佐证材料。各市(县)、区工信部门严格把关,于11月20日前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发展服务处(市民中心5号楼327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市工信局组织审核,确定入围企业名单并公示。
二、部分年度市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及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
(一)复核范围
2015-2018年获评市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及2019年度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纳入“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培育库并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且通过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
(二)材料报送
市(县)、区工信部门组织企业填报,按照规定条件和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进行复核初审,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发展服务处(市民中心5号楼327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市工信局将组织对各地复核推荐企业进行形式审核,研究并公布通过复核企业名单。
三、相关要求
对于已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获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含往年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产品、小巨人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有效期内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0年、2021年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推荐。
四、联系方式
邮箱:wxjxwqyc@126.com
联系人:吕薇佳
电话:0510-81821688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有关复核工作的通知
202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