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2年度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要点

发布时间:2021-12-3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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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重点

江苏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50条重点产业链等产业领域。

二、申报主体

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或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可单独申报,也可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学研合作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新建项目

申报主体是企业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属于行业龙头、领军企业,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者正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且已取得一定成果;

2.近三年研发费用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3.5%以上,上一年度知识产权费用占研发费用投入的比例达5%以上;

3.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利税总额均不低于2000万元;

4.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有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企业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10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三年内获得国家或省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省发明人奖或省专利项目奖的企业,专利数量要求可减半;

5.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申报主体是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国际领先,拥有与该领域相关的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者正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且已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并取得一定成果。

2.拥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

3.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4.相关技术领域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10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三年内获得国家或省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省发明人奖、省专利项目奖的单位,或者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专利数量要求可减半;

5.无严重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二)升级项目

牵头申报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应满足以下条件:

1.2021年以前已通过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验收;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者正在进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且已取得一定成果;

3.企业在国内同行市场的占有率居全国前列;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水平处于国际领先。

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四、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2022年1月30日前线上(https://pm.jsipp.cn/nbsgd/jsip_pms/main/login.html)和线下同时申报,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 安文龙

电话:025-8323624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