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连科〔2025〕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人发〔2025〕9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并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工作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并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并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工作的外籍人员。
(三)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申评职称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四)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五)经省人社厅核准同意,委托我市评审的中央驻连单位或外省驻连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驻连部队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六)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评。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评。
二、申评材料与报送要求
(一)申评材料
申评人员按照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登陆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下载打印),申评人员提交纸质表格一式2份;
2.《申报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申评人员提交纸质表格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3.《申报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名单汇总表》,申评人员所在单位提交纸质表格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4.申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佐证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同时在各册首页注明“申评人员姓名、单位、申评专业技术资格层次、各册序号”。
第一册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复印件(凡可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查验核实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不提供);
(2)已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材料;
(4)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第二册包括:
(1)任现职以来有代表性的,能够准确、真实反映申评人
员工作业绩、能力水平和实际贡献的相关材料(包括:科研项目、著作论文、发明专利、研究报告等);
(2)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中填报的业绩成果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人述职报告。
第三册包括:
(1)破格申评业绩材料;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破格申评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评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由审核人签名并盖章,同时注明审核日期。申评人员提供的反映其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如经济社会效益等须经有关部门核实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申评人员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评人员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意见填入相应表格。
(四)申评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供核实:最高学历、最高学位材料,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奖励材料等。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需按要求及时补充,逾期未完整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所有申报材料请用纸质(牛皮纸)档案袋装袋进行报送。
三、申评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
(一)申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9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评人员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按照要求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进行报送(双面打印采用骑马钉方式装订)。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www.jssrcfwypt.org.cn/
(三)申评纸质材料报送地点为:江苏省连云港市东盐河路17号520室;联系人:蔡舒敏、王莎莎,联系电话:0518-85802736、0518-58505496。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评人员在报送材料时需一并交纳相关评审费用,具体标准为:申评高级资格评审费200元/人,申评中级资格评审费150元/人。
(二)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评审业绩材料不得重复使用。申评人员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单位申评人员原则上应由单位指定专人统一报送,不得多头报送。
(三)相关表格及《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45号)、《江苏省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46号)、《江苏省技术转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人社职〔2024〕33号)可在省科技厅网站和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下载。
省科技厅网址:http://kxjst.jiangsu.gov.cn/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网址:https://www.jspc.org.cn/
附件:
1.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申报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申报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名单汇总表
4.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5.江苏省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6.江苏省技术转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9日
附件:
1.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申报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doc
3.申报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4.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pdf
5.江苏省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pdf
6.江苏省技术转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