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市促进入境旅游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3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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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市促进入境旅游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宁文旅办〔2025〕7号

各有关单位:

《南京市促进入境旅游发展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南京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促进入境旅游发展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入境旅游发展,加快推进重要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丰富优质入境旅游产品供给,促进全市旅游经济发展,扩大旅游消费,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以及文化和旅游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的《入境旅游促进计划(2024—2026年)》(文旅国际发〔2024〕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开拓多元入境客源市场

1.激励旅行社引客入宁。对开展自主外联入境业务的旅行社,按年度过夜人天数和增幅进行综合排名,给予排名前10的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开展入境过夜地接业务的旅行社,按年度过夜人天数和增幅进行综合排名,给予排名前10的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奖励。对引进我市急需小语种导游的旅行社,按对应国别入境过夜游客接待人次增幅及综合排名,给予5-10万元的奖励。

2.支持入境交通渠道拓展。对组织境外游客包机来宁过夜消费的旅行社,给予每架次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对开展固定航班客机切位、组织境外游客在宁停留不少于2晚3天且每航班人数≥30人的组团社,30—49人奖励5000元,≥50人奖励8000元,年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做强入境研学旅游市场。对组织或接待入境学生团来宁

研学旅游的旅行社,按接待总人天数进行排名,给予1—5名各10万元奖励,6—10名各5万元奖励。对开展接待入境研学业务的研学基地,按接待总人天数进行排名,给予1—5名各10万元奖励,6—10名各5万元奖励。

4.扶持高端会奖旅游项目。对引进和组织外宾50人以上、在宁停留2晚以上的国际性会奖活动,主办旅游企业给予5—10万元奖励,承办旅游企业给予2—5万元奖励。

二、加强入境旅游宣传推广

5.构建多维度营销网络。深耕日韩、东南亚、港澳台等近程市场,拓展欧美、澳新及“一带一路”远程市场,实施境外营销代理机制,联动国际机构开展品牌推广。对自主赴境外参加国际旅游展会或重要旅游推广活动,且成功组织20人以上团组来宁的旅行社,给予30%的推广经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6.强化数字营销与平台合作。运营国际主流社交媒体账号,开展“国际达人游南京”活动,联合海外KOL扩大影响力;完善多语种平台,与国际OTA合作精准推送产品。

7.深化区域协同与资源整合。对接国家部委争取支持,联合长三角城市群,借力北京、上海等国际航空枢纽,联动行业机构及头部央企,合力开展主题营销;依托友好城市资源,发动外籍人士担任“城市推荐官”。加强与客源市场及口岸城市旅行社合作,共同开拓入境旅游市场。

三、提升入境旅游服务品质

8.优化入境通关与交通网络。针对免签入境过境游客,推进机场口岸通关手续简化、酒店快速登记试点。争取新开远程客源市场直飞航线,加密近程市场直飞航班。推进智慧旅检与空铁联运,优化市内旅游专线。

9.构建便利化消费生态。联合通信运营商推出实名认证便捷化“乐游卡”。推进全域覆盖国际信用卡支付,推广“外卡内绑”“外包内用”移动支付。扩大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范围,完善退税便利服务。

10.打造国际友好体验环境。在机场、高铁站设置多语种服务台。优化热门景点线上预约、票务预订等一键式服务。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强化服务人员培训,组建多语种志愿者队伍。打造入境证件购高铁票、行李智能托运等便利场景,开发多语言智能导览系统。

四、附则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