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2-03-22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科技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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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地评价工作机构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于10月10日前线上(fuwu.most.gov.cn)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2.10月12日前,各地评价工作机构依据按要求进行核验,并将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在每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于10月31日前完成最后一批拟入库企业公示文件发布工作。

3.各地评价工作机构组织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季度(季末15天内)进行线上(www.innofund.gov.cn)调查。同时开展专题分析与评估,于11月12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4.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落实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的优惠政策,不向企业收取相关费用。

5.联系方式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闫煜 唐余康

电 话∶025-83232318/83232938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