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2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符合《2023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
2.签订《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所承担国家或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未达到实施进度要求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登陆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s://www.jszwfw.gov.cn/)进行填报, 项目所在地县(市)、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由申报单位打印系统生成的项目申请表并盖章;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于2023年4月28日前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属项目可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
三、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025-51868578、025-51868675。
收件联系电话:025-51868177。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QQ群:597672435。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