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要点

一、申报条件

1.采用中国工程技术标准,中国企业在境外承建的工程,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完成竣工验收;

2.中国政府对对外援助项目、使用中国援外优惠贷款的项目或建设资金50%以上为中资的项目。

二、材料报送

有意参评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水利工程于10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水利部开展遴选后进行推荐报送。

三、联系方式

张振洲 010-63202584

张昕 010-63202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