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8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按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原质检总局)令 第44号)的相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会同相关部门司局组织编制了《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8月7日前反馈意见。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传 真:010—66013726
电子邮箱:vehicle@mii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积分办法征求意见”。
附件:
1.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7月7日
附件:
附件1-2.docx
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20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