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政策支持
单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00万元,部分项目通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予以统筹支持。
二、申报主体
经省科技厅批复备案试点的众创社区。
三、支持重点
1.支持众创社区依托辖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龙头骨干企业等增强专业服务能力;
2.支持众创社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3.支持众创社区结合地区资源禀赋,壮大特色产业集群;
4.支持众创社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新创业活动,打造知名双创品牌;
5.支持众创社区以国家大学科技园等载体为基础,培育发展未来产业。
四、申报条件
1.科技创业载体须是在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众创空间等,其中众创空间运行时间不低于一年,其他载体运行时间不低于两年;
2.需经市级及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备案),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联合申报的科技创业载体须符合国家科技服务业发展方向,目标定位明确,在实施期结束后,在服务水平和孵化绩效上能有进一步提升;
4.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五、申报要求
1.本年度一个申报主体限报一个省孵育计划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
2.本计划采取“众创社区+科技创业载体”方式进行限额申报,实施期不超过两年;
3.优先支持建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硬科技”项目孵育,为在孵企业提供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开发、新业态创造和新模式创新等专业技术服务的载体。
六、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3月15日17:30前线上申报(http://kjjh.jspc.org.cn/),各设区市科技局于3月15日17:30前审核,并于3月18日17:3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七、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 张迪 025-83379768
省创业中心科技园区服务部 康亚飞 025-83232116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