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南京海关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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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主管部门,各隶属海关:

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商流通函〔2021〕397号)要求,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南京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江苏省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和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推进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的重大意义,注重加强与国家和省出台的促进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相衔接,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优化商贸物流发展环境,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结合本地实际,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和落实举措,提出可量化、可考核的工作目标,并制定工作台账。同时,要加强和改进与本地商贸物流重点企业的联系沟通与服务。

各地专项行动工作台账请于11月10日前报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工作进展实行半年报制度,上半年和全年结束10天内分别将半年和全年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工作推进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总结报送。

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任鹏、胡金生

电话:025-57710171、57710043

传真:025-57710079

邮箱:renpeng@doc.js.gov.cn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处 何滨

电话:025-83392438

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魏莎

电话:025-83633107

省自然资源厅开发利用处 李兰图

电话:025-86599800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计处 苏红

电话:025-51868535

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 杜彬

电话:025-52853218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 汤牛明

电话:025-68952672

省邮政管理局法规处 吴雨

电话:025-83338150

南京海关口岸监管处 单晓霞

电话:025-84422462

附件:

1.江苏省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

2.江苏省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台账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南京海关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
1.江苏省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docx
2.江苏省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台账.docx